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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鄂尔多斯统计局  来源:鄂尔多斯统计局  时间:2025-02-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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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市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一)强化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党组书记讲党课、统计法进党校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二是定期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通报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以案示警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筹安排学法用法、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形成推进依法统计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合力。三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坚持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二)提高站位,认真组织培训学习。一是制定《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市统计局全年组织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前培训班等3次,邀请各级专家和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统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实务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切实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培训期间,组织开展培训内容测试和讲评,进一步强化实战演练,巩固培训成效。二是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等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8次,系统学习了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今年以来,选派12统计法治骨干人员参与自治区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2023年全市统计“三进”行动、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等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统计执法人员、调查人员等“统计工作者”以及广大企业、个体户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培训,各类法治培训覆盖2100余人次。

  (三)深度聚焦,有序推进普法宣传。一是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结合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以普法“六进”和统计“三进”行动为契机,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节,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宣传品6000余份,制作普法宣传视频,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三是持续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连续5年受邀到市委党校为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市统计局派员对各旗区科级以上干部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四是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将“深入剖析身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好警示教育”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要点,开展警示教育3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统计造假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执法亮剑,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一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定并公开年度部门内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域,提高抽查效能。检查结果全部按要求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强化统计法治监督的执行力和震慑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年完成124家企业(项目)统计执法检查,对13家数据存在差错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5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要求进行信息公示。三是扎实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聚焦“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等方面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对伊金霍洛旗等7个旗区统计局开展实地重点检查,对准格尔旗等2个旗区开展线上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升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四是全面夯实制度建设基础。印发《鄂尔多斯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鄂尔多斯市统计机构统计违法案件核查办法》、《鄂尔多斯市统计机构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办法(试行)》制度,有力保障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着力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内蒙古信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召开案卷评查会,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参加自治区统计局案卷评查,1份案卷获评优秀案卷,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五)协同贯通,强化各类监督合力。推动将统计监督纳入“1+9”监督体系,印发《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协作工作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协作成员单位巡前情况通报的工作机制》、《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查处、联合问责。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结合起来,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全市绩效考核的反向扣分指标并施行“一票否决”,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健全统计法治制度、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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