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市统计局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市统计局网站上(网址:http://tjj.ordos.gov.cn)查阅,也可以在市统计局办公室(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B座1132室)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统计局编制的《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统计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tjj.ordos.gov.cn。公共查阅窗口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B座1132室)。市统计局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制作印刷品(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统计公报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市统计局及市统计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市统计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市统计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市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康巴什新区党政楼B座1132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7-8588008;传真电码0477-8588030,通信地址为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B座1132室,邮政编码为017000,电子邮箱地址:ordosstjj@126.com。 (二)申请形式。向市统计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统计局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统计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统计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tjj.ordos.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统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统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市统计局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市统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市统计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市统计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市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市统计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市统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统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统计局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477-8588022;传真号码:0477-8588030,通信地址:康巴什新区市政府党政大楼B座1132室,邮政编码:0170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统计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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