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如下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及时了解和掌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提升市级及旗县统计局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各项法治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组织领导
本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直接组织实施,局党组统一领导,鄂尔多斯市统计局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处室依照职责分工配合。
三、检查时间
6月1日-12月31日。
四、检查人员
范兰 市统计局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科科长
刘伊斌 市统计局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科一级主任科员
张玮 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王欣宇 市统计局工业科科长
才慧岚 市统计局能源科科长
任慧 市统计局能源科科员
李丽 市统计局农牧科科长
辛悦 市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乌日娜 市统计局社会科副科长
陈芳 市统计局财贸科副科长
白高娃 市统计局服务业科科员
五、联合抽查领域及事项
抽查领域: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抽查事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性。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等。规上工业、限上批发零售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检查指标为2020年营业收入、2021年季度营业收入。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六、检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按照5%的抽取率进行抽取,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
七、纪律要求
(一)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二)遵守纪律。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现场工作过程中,注意记录发生的情况和问题,便于后期归纳总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
(三)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出现。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