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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23-01-1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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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根据《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鄂司发〔2022〕36号)要求,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主动谋划部署,明确重点,压实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思想认识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月20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会议研究审议了《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3月18日,在市统计局1次党组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2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学习传达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并对本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及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统计法治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统计违法警示教育。3月2日,市统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全文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涉及的4起统计违法案件,针对性较强,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站位不高、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识不够的问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三)推动《统计法》进党校。5月20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力平赴市委党校开展专题讲座,对全市第2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50余人从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治工作等方面,介绍了统计工作的职能,系统讲解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同时“以案释法”解读近年来发生和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学习培训走深走实

(一)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列入《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鄂统党组发〔2022〕5号)和《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二是市统计局分别于1月20日、3254月2日、4月13日、5月20日召开的统计工作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统计“三进”活动、统计法进党校等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园区、社区、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人数达350余人三是7月25日,8月23日,8月24日,9月2日,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对各旗区统计局干部职工、全市各专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共计700余人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会上,法规科派员就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进一步提升参训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全覆盖。市统计局于2月28日至3月28日,组织35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加线上《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并全员获得培训合格证,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参加旁听庭审活动。5月31日,市统计局派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旁听庭审活动;7月28日市统计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的观看行政处罚案件视频庭审活动。通过观摩民事、行政案件庭审,有效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意识。

(四)评选认定统计诚信企业。6月至9月,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我市推荐上报的7家“四上”企业中有4家企业被自治区统计局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9月27日,市统计局组织召开2022年鄂尔多斯市统计诚信企业表彰授牌仪式暨诚信企业评选认定专题培训会,向该4家企业表彰授牌并就诚信企业评选认定的标准开展专题培训。

三、积极协调推动 做好宣传工作

(一)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市统计局于2月24日制定印鄂尔多斯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鄂统发〔2022〕4号),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及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的有利契机,做好普法宣传动,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

(二)推动法律“六进”。一是进乡村、进社区。6月2日,市统计局到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乌尔掌村、乌尔掌社区开展以“自觉遵守统计法 增强统计法治观念”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村民、社区居民、工作人员、统计员发放了统计法律法规汇编册、民法典手册200余份,为社区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进园区、进企业。9月19日,在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现场,市统计局派员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和开发区企业人员发放《统计法》《监督意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宣传手册3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三是进党校、进机关。5月20日,市统计局局长王力平赴市委党校进行了专题讲座。7月19日,7月27日,11月2日,市统计局派员对达拉特旗委党校青干班,康巴什区管科级干部及各街道、社区统计员、区统计局全体干部和东胜区科级干部及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以案释法解读了《统计法》《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培训人数达630余人

(三)打造线上普法新形式。一是7月29日,法规科派员在第一期“统计微课堂”对2022年5月19日公布施行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二是制作统计法治动漫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再上新阶

(一)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制定2022年度抽查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动态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2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鄂统发〔2021〕51号),并于9月23日和11月4日对我市5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检查结果已全部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超额制定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坚持以重点地区与一般地区检查相结合、主要统计指标与相关指标数据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数据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目前,市旗两级统计局已对全市207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差错企业均给予相应地的处分处理意见三是6月19日至30日,积极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对达拉特旗、杭锦旗、伊金霍洛旗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统计执法人员通过观摩现场检查,有效地提高自身执法检查能力和水平。目前,违法企业均完成整改工作。

(二)做好全市统计执法人员抽调工作。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要求抽调2名市局执法检查人员赴呼和浩特市和乌兰察布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今后将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的抽调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制定《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推动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五、抓紧抓实专项检查工作

(一)完成专项自查清查任务。一是于3月2日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自查清查工作;二是于3月2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三是于5月5日至5月12日对市旗(区)两级统计机构中存在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规定和实际行为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经过认真自查清查,逐项研究梳理,3次自查清查工作中均未发现存在问题,市统计局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动,确保各项统计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开展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4月低至7月底,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要求开展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共对524个单位(项目)开展入库检查,对199各单位(项目)开展退库检查。期间,5月26日至27日,市统计局派员对东胜区102家入库单位(项目)及58家退库单位(项目)进行直查;7月23日对伊金霍洛旗的4家入库单位(项目)和2家退库单位(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抽查均未发现入库退库工作存在问题。

(三)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4月至10月,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和市司法局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手段、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7月1日以来,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要求,严格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分别于8月20日,9月30日,10月20日完成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任务。重点检查抽查期间,对各旗区统计局自查阶段开展的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看佐证材料、查阅执法检查案卷、搜索收发文等方式进行检查抽查;对各旗区3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各旗区26家企业开展数据核查。

六、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

(一)完成行政“三法”问题整改任务。针对自治区司法厅就《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提出的问题清单,市统计局进行了全面整改,分别于1月底和3月底向市司法局报送中期和最终整改完成情况,切实解决了存在的问题。

(二)按月报送营商环境和对标先进相关内容。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对标先进、提升创建的有关要求,市统计局派专人按月在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调度平台和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工作调度平台上填报有关内容,确保所有任务在时限内完成。

(三)按月报送法治政府和第一责任人台账及法治建设动态。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专项督察整改相关要求,法规科派专人按月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台账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台账,以及我局每月法治建设的有关动态信息。

(四)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市统计局派专人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回复网友留言,按要求向网友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服务。

七、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2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充分认识统计监督检查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执法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参与执法较少,现场执法检查水平仍需提高,一体推动业务能力与执法检查能力双提升。

八、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巩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一要继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日常学法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以法律“六进”和鄂尔多斯市统计“三进”行动为契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法律法规,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继续严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等制度规范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保驾护航。四要继续认真完成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本年度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的做法,尤其是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对今后开展此类专项检查提供经验。五要继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对接,不折不扣保证优化营商环境和对标先进提升创建等工作的落到实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在前列。六要继续大力开展统计诚信企业评选认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四上”企业中选拔认定统计诚信企业,推动时限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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