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改革目标 巩固改革成果 ——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总结 |
作者:刘芳 来源:核算科 时间:2022-11-07 16:54 字号:大中小 ![]() |
鄂尔多斯市在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过程中,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实现了改革目标,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旗区GDP汇总和全市数据实现了总量、结构、速度的基本衔接,做到了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市及旗区经济运行情况。 一、夯实基础,充分做好改革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正式实施改革前,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目标,以提高核算数据质量为主线,认真扎实做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度参与四经普。发挥GDP核算的龙头作用,指导各专业加强第四次经济普查普查基础数据的审核,跟踪监测普查数据填报的“奇异值”,调研督导各旗区四经普工作开展。 (二)多次试算经普GDP。积极研究普查年度核算方法,从2019年3月份开始,多次对全市及旗区的GDP数据进行试算,在试算中发现经普数据的各类问题,助推经普数据质量提高,同时也对普查数据和常规数据的差距做到心中有数。 (三)有序推动统一核算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局的安排,为确保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任务顺利实施,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旗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了要求、原则、步骤、方法、资料来源、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公布等内容,为下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高质高效,圆满完成普查年度GDP统一核算工作 为了把握好普查年度GDP核算这个“基准”,牢记“力”、“质”“实”三字诀,完成了全市及旗区分大类行业增加值核算,实现了旗区汇总与全市数据的总量和结构的衔接,高质量完成了普查年度GDP的统一核算。 (一)凝聚GDP统一核算的“力”。统筹部署全市核算工作,按照上级对普查年度GDP统一核算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统筹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全市核算工作紧密有序、高质高效完成。坚持内外融同、上下联动,围绕统一核算工作、统计数据收集运用等,不断加强与市级部门工作联动。通过领导带队、专业对接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有效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数据共享程度。 (二)增强GDP统一核算的“质”。及时更新核算基础要素。积极联系对接区局,结合反馈情况,及时更新各类换算系数、价格指数等,扎实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统一标准实现科学衔接。坚持统一核算、科学公平原则,经过多次试算,确定全市统一衔接标准,对个别异常基础数据作好量化控制规定,实现全市上下总量和增速衔接。 (三)筑牢GDP统一核算的“实”。一是把好源头数据第一关,在普查数据的收集、审核中,注重提高专业之间的协作性和融合度,在部门数据的收集中,保留附带原始材料,确保基础数据准确。二是守好过程数据生产关。在GDP统一核算过程中,保留各个阶段试算数据,为核算校对问题时,能快速查找问题所在环节,提高可追溯性。三是完善核算结果核对关。至少2人独立开展全市核算工作,进一步验证比对;同时,将核算结果与旗区进行核对,进一步保证核算指标数据准确。 三、多措并举,有序推动GDP统一核算改革落地 202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实施季度GDP统一核算改革。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下,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积极顺应统一核算改革的要求,有序推进统一核算改革工作落实落地,实现了旗区汇总与全市数据总量、结构、速度的基本衔接,确保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一)抓学习研究。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核算改革工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一核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要找准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反映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全面梳理了改革内容、变化特点以及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并结合当时疫情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冲击影响,强化了方法制度研究和行业数据测算分析工作。 (二)抓培训解读。GDP统一核算走进市委党校的科级干部培训班课堂,对改革核算主体、完善核算机制、规范数据公布等工作模式变化以及“三公开”“三统一”原则进行了重点解读。统计工作会上,系统讲解GDP统一核算主要内容、新旧指标变化情况及工作流程。针对不同旗区特点,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帮助旗区梳理自身优势指标和短板弱项,明确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重点。一系列的培训解读提高了全市统计系统及有关部门对统一核算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三)抓数据质量。统一核算改革的目的是消除地区汇总数据与全国的差距,更加精准地反映地区经济增长的规模、结构和速度。围绕旗区GDP统一核算,市统计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印发了《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细则》、《旗区季度生产总值核算方案》;二是积极与各部门、各专业和旗区统计局沟通,对涉及的各专业、各部门相关核算指标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系统审核、客观评估,确保采集到的行业基础数据的完整、规范、有效,核算数据真实反映行业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变化,做到旗区汇总数与全市GDP结果全面衔接; (四)抓分析汇报。结合GDP统一核算改革的新方法制度,认真梳理分解,客观测算分析实施新方法后对现有经济运行监测数据的影响。召开季度数据评估会,从改革后的变化特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测算方法变化,全国、全区、全市以及盟市、旗区发展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汇报。国民经济核算的龙头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统一核算工作基础得到不断夯实,经济形势预测预判水平得到提升。 四、统筹谋划,持续巩固GDP统一核算改革成果 2021-2022年,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继续扎实推进、积极探索,不断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成果。 (一)继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2021—2022年在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过程中,制度先行、严格要求、优化流程,统一核算数据质量得到提高,统一核算公信力得到提升。一是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照核算流程完成全市GDP核算工作。二是认真学习2021年和2022年《季度盟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梳理变化,总结影响,仔细研判GDP变化趋势,做出合理预计。三是广泛征求旗区及各相关科室建议,联系旗区核算实际,印发2021年和2022年《季度旗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四是为了提高旗区GDP的匹配性和衔接性,印发《鄂尔多斯市旗区生产总值核算数据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试行)》以及《2022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五是认真组织实施,完成2021年和2022年旗区GDP统一核算工作,实现了旗区汇总数与全市数的基本衔接,总量差距控制在0.1%以内,速度差距控制在0.1个百分点。 (二)完成2000以来GDP历史数据修订。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我市对2000-2018年全市及旗区GDP的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数据调整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要求,坚持统一核算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实现旗区汇总和全市数据分行业的衔接。第一,遵守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在调整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地方参与、多方配合、专家咨询的工作机制,经过了原始数据搜集、旗区自行调整、市局统一衔接、调整初步反馈、旗区意见上报、审核评估认定、最终数据反馈等七个步骤。第二,调整过程规范统一。根据GDP核算每五年更换一次不变价基期的规律,分成四个时间段进行衔接。每个时间段都经过了:初步确定基期年现价——初步计算5年不变价速度——审核并调整不变价速度——审核并调整现价增加值——与全市数据进行衔接等五个步骤。三是统一核算目标实现。经过调整的数据,基本将旗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全市生产总值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实现了现价、速度以及结构的基本衔接,更加准确地反应旗区经济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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