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经普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1 09:45      来源:      责任编辑:
 转发国务院经普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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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旗县(市、区)经普办,统计局:

    现将国务院经普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各地区要认真研究本地区的突出问题,结合普查数据审核情况,找准问题集中的行业、地区、单位,精准发力,加强核实力度,力争在有限的时间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分清主次,有序推进。各地区要分清楚当前工作的主次顺序,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和自治区经普办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完成时限,确保全区工作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三、按照文件要求,各盟市经普办将本级部门数据确认表于625日前上报自治区经普办。

 

 

内蒙古自治区经普办

2019530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核验收工作。开展审核验收工作是对普查登记数据的最后把关,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增强数据质量意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严格执行审核验收标准。要按照普查数据审核验收要求,排紧工作周期,加强行业代码、经济活动代码、区划代码等编码工作,做好表内、表间、排重、法产关系和汇总审核工作,重点关注空表、空值、奇异值和重点指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负债总计等)间不匹配问题的查询核实和修改确认,确保在省级验收时做到消除所有强制性审核错误和省内重复单位,理顺法人单位与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关系,对准强制性审核和核实性审核错误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对提示性审核信息做到逐条查看确认。

  三、四级联动开展审核验收工作。615日之前,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采取国家、省、市、县四级普查机构联动的方式,同时对普查登记数据开展审核工作。各地区要统筹协调,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及时对国家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修改或情况说明、验收确认等。

  四、做好普查数据部门确认工作。各地区要对普查数据和部门资料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从县级起,填写相关部门数据确认表,由本级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签字确认。省级普查机构在2019630日前,将省级相关部门数据确认表(附表)以邮件和传真形式上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