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风光蕴力 绿动无限 |
作者:康雅惠 来源:工业科 时间:2022-05-09 11:30 字号:大中小 ![]() |
踔厉奋发正当时,笃行不怠勇争先。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为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发展势头稳步向好。 一、“新”的动能不断集聚 鄂尔多斯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不断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探索清洁低碳发展模式,既是把握“国之大者”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 2021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413.8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14%,较上年提升2.1个百分点。其中,光伏发电装机287.3万千瓦,风电装机44.5万千瓦,水电装机76万千瓦,生物质装机6万千瓦。 2021年新增新能源装机100.8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新增96.3万千瓦,风电装机新增4.5万千瓦。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能源发电量40.5亿度,同比增长4.1%,较2019年增长16.8%,两年平均增长8.1%。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规模以上新能源行业产值同比增长3%。 (二)质量效益稳步向好,运营效率持续改善 2021年,规模以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完成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2.5%,占规模以上电力行业收入总量的3.7%。实现利润总额4.9亿元,同比增长1.2%,占规模以上电力行业利润总额10%。营业收入利润率达28.15%,高于规模以上电力行业平均水平17.47个百分点,可见风电、光伏企业盈利能力明显优于火电企业。 (三)骨干企业支撑有力,区域集聚特征明显 2021年,规模以上18家风电、光伏新能源企业中14家企业营业收入超五千万元,其中7家企业收入突破亿元大关,2家企业收入超2亿元。随着国有资本不断向风电、光伏产业集中集聚,规模以上国有控股企业占比近60%,国有资本的不断注入支撑起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产业的半壁江山,也带动周边上下游企业在当地形成产业集聚。从规模以上新能源企业分布来看,杭锦旗和达旗依托丰富的属地资源形成新能源产业示范,涌现出一批以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达拉特旗那仁太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新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风光”骨干企业。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为鄂尔多斯市其他产业发展置换出减排空间,推动低碳鄂尔多斯建设,同时也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四)重大项目投产达效,引领发展后劲十足 鄂尔多斯市以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高地为抓手,乘“风”而上,逐“光”而行,成功获批建设7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随着达拉特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二期、天骄绿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2021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达100.8万千瓦,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继续发挥压舱石作用。2021年底,全市在建光伏项目16项,较2020年增加8项,项目平均规模4亿,完成投资同比下降5.7%,占全部投资比重2.9%;在建风电项目12个,较2020年增加9项,平均规模3.8亿,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966.7%,占全部投资比重1.8%。 此外,鄂尔多斯市积极推进“风光氢储车”全产业链发展,引进落地远景、协鑫等头部企业项目,奇瑞新能源矿卡和上汽红岩、美锦国鸿氢能重卡下线投产,标志着以“绿氢”为引领的氢能产业集群化发展正在展开。 二、“困”的局面亟待打破 鄂尔多斯市把新能源产业作为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和培育新支柱产业的关键,面对调整阵痛,只有内外发力,不断补齐发展短板,做优发展增量,才能实现从“旧动能”向“新动能”的转变逐浪而高,从“积累量”向“提升质”的转变势不可挡。 (一)产业基础薄弱,产业配套不健全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晚,产业发展总体处于初级阶段,缺乏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整体上处于产业链片段发展阶段。通过对规模以上18家新能源企业调研中发现,我市风电产业相关配套的设备制造业较少、产业链各环节的关联发展及协同增值效应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光伏产业主要是发电,与之配套产业也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上游的多晶硅生产,电池芯片、并网组件、储能器件等正在逐步布局。此外,与风电、光伏产业匹配的科研示范、技术咨询、质量标准、监测认证、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等体系不健全,运营管理、设备维护、物流信息、金融后勤等生产生活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现有的产业体系难以支撑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规模以上47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占比来看,新能源企业户数占比不足4%,产值占比5%,资产规模仅占1%,产业基础薄弱有待加强。 (二)并网消纳不足,弃风弃光严重 通过对18家规模以上新能源企业调研中发现,虽然我市在电网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风、光企业投产落地速度远远大于电网等其他配套设施的发展速度,且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向外输送电量的渠道打通不力,导致本地无法大规模消纳产出电量,企业弃风、弃光现象较为严重。2021年,规模以上18家风电、光伏企业中5家企业弃风(光)率超10%,其中,中广核(达拉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杭锦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弃风(光)率超20%。限电导致企业得不到全容量并网发电指标,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提升。 2021年鄂尔多斯市规模以上新能源企业弃风(光)率 此外,基于光伏和风电受昼夜光照和气象风力影响,发电稳定性较差,峰谷电差对电网造成负荷冲击较大,且要为用户提供稳定的电力需另行匹配建设稳定电源用于调谷平峰,所以,电网企业接入新能源电力的积极性不高。 (三)运营成本加剧,补贴依赖度高 风电、光伏是一个对产业优惠扶持政策依赖较大的产业,目前还不具备平价上网条件,新能源发电企业想要与燃煤发电竞争上网,离不开政策的经济补贴。但国家各项政策显示,未来将逐步实施风电、光伏“平价上网”,取消新能源补贴优惠,“新政”带来的成本上升问题,会导致企业投资成本与收益形成倒挂,致使企业投资意愿锐减,新能源项目开发压力逐步增大。当前,受疫情、市场等因素影响,风电、光伏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加之人工、运费等费用增加使企业建设、经营成本大幅上升,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从规模以上企业成本分析来看,2021年,风电、光伏企业发生营业成本7.9亿元,同比增加10.8%,高于营业收入增速8.3个百分点,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总量的45%,成本占比近五成且成本增速高于收入增速,企业利润空间收窄趋势明显,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高达45.33元,同比增加3.4元。 三、“变”的思维锚定发展 发展“新能源”,迎来时代“新风口”;发力“新能源”,按下发展“快进键”。当前,政策机遇、产业“风口”与资源禀赋的多重优势相互叠加,鄂尔多斯市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可谓正当其时。 (一)激活独特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新能源优势 当前,世界能源资源快速消耗、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气候变暖威胁逐渐增大,新能源正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过渡,在未来全球能源供应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鄂尔多斯市地处北纬37度至40度区域之间,东西长约400公里,南北宽约340公里,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全市大部分地区年太阳能总辐射在每平方米5600-6000兆焦,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可达3100小时。另外,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位于狼山和阴山之间的狭长风口地带,是西伯利亚冷空气南下的主要通道,具有风能品味高、有效风时多、稳定度高、连续性好等特点。同时,我市还有大量的采煤沉陷区、复垦区和矿区排土场以及较强的电力消纳能力,具备建设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的优越条件,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储备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能源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大力推进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己任,面向“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树立“存量保发展,增量调结构”的理念,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供应前提下,优化能源结构,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提高清洁能源占比齐头并进,在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四个方向,推进能源革命,建设国家重要的绿色能源供应基地和现代能源产业基地, (二)发展配套装备制造,完善能源产业链条 “十四五”时期,国家计划在库布其沙漠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释放出大规模的市场需求,我市应抢抓重要战略机遇,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本地化不仅是促进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长远方向。筑巢引凤,一要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入驻鄂尔多斯市,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带动高质量产业链的积极性,加强与院校及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集中力量打造新能源产业链集群,大力培育引进一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的本地化;二要支持大型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与高精尖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打造风能、太阳能中端装备及零部件研发制造、系统集成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向两头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全面保障风光产业“产、供、销、用”一体化发展,形成以负荷带动电源、创新链带动产业链的循环互促模式。 (三)提高消纳外送能力,推进储能行业发展 在对我市规模以上18家新能源企业的调研中发现,企业对于限电导致的弃风弃光严重反映强烈。提高消纳外送能力,成为我市新能源发电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建议:一是市场化并网消纳的新能源项目要通过自建、合建共享调峰资源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按照负荷需求增加并网规模。二是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2022年3月自治区发布《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支持建设新增负荷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结合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负荷特性、电源结构和电网调节能力,按照自主调峰、自我消纳的原则,确定新能源合理规模与配比。三是加快先进储能技术的发展建设,提高储能设备的充放电次数及容量比,降低储能设备的成本,加快风储电站、光储电站发展,使新能源电站具备“提高电能质量、孤网运行、削峰填谷”等几大功能,保障新能源发电行业的连续输出能力,倒逼火电企业绿色转型,为鄂尔多斯市绿色发展之路添砖加瓦。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新能源+全面铺开 明确路径,方能不惑不惧;厘清优势,才会勇毅前行。 立足新的发展阶段,一是政策扶持要加码。抢抓国家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积极落实兑现国家支持新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从项目审报、土地供给、资源配置、金融保障、科技支持,人才引进等各个方面,给予完善的政策支撑。特别是应把握好新能源降补贴的节奏,以便给投资人清晰预期,提高投资积极性,确保合理的市场规模,从而推动产业进步。此外,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强化政策引导,针对新能源生产、新能源设备制造及配套材料等,建立投资、价格、税收、补贴、加速折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促进现有新能源类企业做大做强。二是促进行业协同发展,合作共赢。在当前电价退坡、新能源补贴红利渐失的大环境下,“强强联合才能更强,优势互补方能更优”,面对行业新常态,新能源企业应秉承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以“开放、平等、包容、互利”的原则在行业间、地域间开展广泛合作。三是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立足实际,切实转变发展思路,新能源搭载配套生态综合治理的项目。如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治理,将新能源发展与能耗双控、绿色矿山等工作相结合,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项目,“光伏+乡村旅游”“光伏+矿区生产生活”“光伏+电动重卡换电一体化”……不同功能、不同形式、不同用途的新能源+项目落地生根,带来的不仅是产业的革新,更是观念的革新。成就绿色,赢得未来。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林光互补,多元供电,驭风而上,驱光而行,不仅留住了鄂尔多斯的“绿水青山”更带来了明天的“金山银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