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
| 作者: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时间:2026-01-28 10:46 字号:大中小 保存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鄂府发〔2025〕3号)有关要求,制定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事项及依据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权责清单,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二、检查对象范围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检查比例及频次 11月底前完成全部计划类统计执法检查,检查比例不高于检查对象范围总数的10%,检查批次不高于9次。 四、检查方式 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市统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对旗区统计机构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全市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相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旗区统计局要深入学习贯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结合本地区统计执法工作实际落实人员、经费保障,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旗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全市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本地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深挖数据差错原因,查清查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持续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严守执法纪律。各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恪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切实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严守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坚决杜绝泄露统计调查信息等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程序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遵照中央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推动责任追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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