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7 09:17      来源:      责任编辑:

各旗区经普办、统计局: 

  单位清查作为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普查报表填报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同时,为落实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此次单位清查增加了大数据产业单位清查工作。为了做好全市单位清查工作,各旗区要尽快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单位清查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普查区划分绘图 

  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划分工作是开展普查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通过普查区划分、明确普查区域边界,确保清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区划分要做到覆盖全面、界限清晰,既不交叉,也不重叠。各旗区普查机构要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普查划分绘图工作,并将形成的普查区地图,推送至PAD移动终端。 

  二、抓紧做好“两员”选聘与培训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是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各旗区普查机构要在8月20日前按照“两员”选聘的条件要求尽快做好选聘工作,确保“两员”按时到位。同时,要根据培训工作要求和实际效果,于826日前完成“两员”培训工作。“两员”培训要选好授课人员,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好备课、教材、组织工作,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到位。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培训考试,并对考试合格且聘用的人员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 

  三、做好“地毯式”实地清查 

  “地毯式”清查是摸清单位底数的关键。在单位清查前,要切实做好清查告知、资料准备等工作。在入户清查阶段,普查员要根据PAD中的普查区地图,按照一定线路逐户清查。要通过询问、查看相关证照等方式,确定单位是否属于清查对象以及所属单位类型,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的界定要严格遵循普查单位划分规定,仔细分析、判断。要按照填报要求,认真填写清查表中的各项信息。对单位清查底册中存在,但未找到的单位进一步查找和核实,确保查准、查实、査全。 

  四、做好编码和审核 

  编码工作是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旗区普查机构要组织统计机构内的各相关专业统计人员共同组成编码小组,做好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统计用临时代码、经济活动代码等的编码与编码核准工作。要及时组织农业、工业、投资、贸易、社科文、服务业、人口和能源等专业人员审核清查表中的行业类别、经济活动代码以及专业性指标,组织名录库专业人员对清查表进行全面审核。 

  五、做好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 

  (一)数据检查。“地毯式”清查结束后,各旗区普查机构要抽取一定比例(至少3个)的普查小区进行质量验收。如抽查发现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漏登率高于3%,个体经营户的漏登率高于5%的普查小区,要对该小区所在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市经普办将采取实地核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对清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二)数据比对分析。旗区普查机构要将清查数据与三经普数据、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名录库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 

  六、做好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的清查工作 

  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的清查是保证单位不重不漏的重要一环,也是体现各地经济总量的一部分。各旗区经普办,要提前谋划,摸清底数,提前预填普查指标数据,以防正式普查登记时无法取得有关原始普查数据。可以在清查的同时,填写纸质普查表,以备在普查登记时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部署。单位清查工作涉及的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区经普办要高度重视单位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按照自治区对清查工作的要求,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好清查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市单位清查工作按时、按要求整体推进。 

  (二)统筹安排,细化工作职责。各旗区经普办要严格清查工作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做好单位清查工作的统筹安排。要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 

  (三)依法清查,确保数据质量。各旗区经普办要强化依法统计意识,积极引导广大清查对象依法配合清查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对单位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代章) 

       20188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