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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中育新机 疫后开新局——2022年鄂尔多斯市文化及相关产业运行情况简析
作者:白敏  来源: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时间:2023-03-1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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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并从人才队伍、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等多个方面进行部署回顾鄂尔多斯市2022年文化产业发展,有担忧也有惊喜担忧的是文化产业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大的产业之一,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在总量小、层次低的基础下,全市规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1%。另一方面也有积极性影响,对传统文化行业的新业态发展是有促进作用,传统教育都加大了网络课程、云直播……一系列的线上形式迅速填满着我们的生活。2022年,我市文化传播渠道、广告服务、出版发行同比增长较快,网络零售行业领域增长迅速。2023年,对新冠在2022年结束大流行普遍感到乐观。 

  一、文化产业相关概念 

  文化产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既有文化属性,能够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人们带来价值,又有产业属性,按照产业方式进行经营和运作。虽然看起来不像传统制造业那样拥有庞大的“资产底盘”,但单从产业、行业和产品等属性而论,文化产业是名符其实的实体经济 

  我国的文化产业起步相对较晚,并且长期以来都实行“事业型”文化,一直只有“文化事业”,并没有“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通过政府拨款等财政方式开展文化产业以产业的发展为主要目的,通过产业化的运作和商业经营实现文化的价值增值,以获取利润作为主要目的。从实际情况看,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一脉相承的,没有文化事业就没有文化产业的发展,而文化产业的发展能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壮大带来更大更多的扩展平台和资金、技术、模式支持,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更好的服务。 

  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国家统计局2004年首次颁布实施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并于2012、2018年两次对分类进行修订调整。目前,执行的是2018分类标准。2018年分类标准包含9大类,除了传统文化业态悉数涵盖,还将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数字动漫游戏、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文化新业态纳入统计范围,共156个行业小类,占国民经济全部行业小类11.3%。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国家统计局已逐步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统计支持,也为社会各界了解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信息。 

    

  二、规上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总体情况 

  从单位构成来看,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单位16家,较上年减少3家,其中工业企业2家、商业2家、服务业12家,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同比下降17.1%。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速下降7.7%、二季度下降16.9%、三季度是我市旅游最好的季节,但受疫情冲击最明显,下降26.5%。分产业类型看,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0.3亿元,同比增长2.6%;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增长5.1%;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下降30%。分行业类别看,全市15个文化产业行业中,只有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图书报刊零售、其他广告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等5个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其他10个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不同程度下降;营业收入规模位列前三的行业为图书报刊零售、景区游览和设计服务,营业收入规模超亿元的仅有图书报刊零售。 

  )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规上民营文化企业11家,数量占比69%,营业收入占比44%,与国有文化企业相比,民营文化企业“底盘小、风险高、缺担保”等问题,缺乏银行授信条件,很难像国有企业那样通过银行授信盘活或放大固定资产。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大报告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长期预测,民营文化的窘境可能会有所改观。 

  (三)各旗区发展情况 

  2022年全市9个旗区,只有5个旗区有规上文化企业。其中,东胜区9家、康巴什3家、达旗2家,杭锦旗和伊旗各1家。营业收入过亿的仅有东胜和达旗,分别为4.2亿元,1.0亿元。增速方面,5个旗区都是负增长。 

  三、存在问题 

  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还处于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优势,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一)规上文化产业发展缓慢,带动力不强  

  规上文化企业增量不足。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一直在20户上下波动,占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和批零业总户数1115户的比重仅1.4%,近年来更是呈减少态势,从2018年23家降到2022年16家。从企业规模看,我市文化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少,带动力小。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中,资产超过10亿元的仅有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1家,营业收入突破亿元的仅有新华书店1家。 

  文化产业增加值基数小、占比低、贡献微。通常,一个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过5%,才能称之为支柱产业。多年来,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没有大的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一直徘徊于40亿元上下水平,占GDP比重一直没有突破1.2%,对GDP的增长贡献很小。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从2018年38.5亿元到2021年47.6亿元,占GDP比重从1.13%降为0.96%。与各盟市比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位列12个盟市最后一位,低于全国(4.56%)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低于全区(2.01%)1个百分点,低于自治区第一位呼市(3.26%)2.3个百分点,低于第二位乌兰察布市(2.81%)1.85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涉及行业面窄,新兴领域发展不足 

  按照国家统计局2018年文化产业分类标准,文化产业行业包含9大类、43个中类、156个小类。鄂尔多斯市16户规上文化企业涉及9个大类、11个中类、15个小类,中类覆盖率为25.5%,小类覆盖率仅为9.6%,而且14小类行业分别只有1家企业,即1家企业代表了1个行业。规上文化企业单位少,涉及行业面窄,是影响我市文化产业规模壮大和速度提高的主要因素。 

  同时,全市文化产业中传统文化产业的比重较大,而在一些新兴领域的,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文化产业,如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很多领域发展滞后存在行业空缺。 

  规下企业升规纳统积极性不强,大众文娱消费乏力 

  从规下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来看,从2018年的2879家增加到2022年的3910家,法人单位数量总体上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但企业升规纳统积极性不强,规上文化企业增量不足,重点企业有待培育。有以下情形,一是公司拆分而达不到规模以上的,如鄂尔多斯市九城宫旅游度假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入统,2020年该公司拆分3个公司,每个公司单独均未达到上限标准,2020年退库。二是企业法人在鄂尔多斯市外,未在鄂尔多斯市注册独立子公司的,不是独立法人的,即使营业额超过500万元,也无法入统,如万达影城、大地影城。三是受疫情影响,全市29个4A级景区,2022年规模以上的仅有4个。 

  我市整体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还停留在浅层次阶段,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有资源没效益、有行业没产业、有市场没商品,有项目没资金,有管理没人才的状况。2022年,鄂尔多斯市城镇常住居民平均每人用于文教支出3570元,同比下降1.9%,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241的10.7%文化娱乐消费相对乏力 

  四、抢抓后疫情时代高质量发展机遇 

  随着疫情防控全面放开,社会生活和大众消费有序恢复,使得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各行各业信心大增、活力初显。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增长的潜力和空间很大,要加快文化产业改革步伐,提升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大力实施名校工程,培育壮大非营利性组织发展,拓宽文化产业参与度;延伸文化产业链条,提高文化产业竞争,以高质量、精细化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深化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搭建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优良环境。一是法治环境。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成熟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体系,更离不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因而,既要构建管理型和服务型并重的法律法规,形成政务公开、制度透明的良好法治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更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现文化产品研究、创作、开发、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化权益。二是政策环境。对于文化产业要本着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的态度,切实加强政府文化相关部门对文化产业的保障和扶持力度。制定政策帮助规模以下文化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积极培育具有高成长性,有较高的发展前景的创新型文化企业或者科技型文化企业。积极推进中小微文化企业进驻产业园,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一方面可以降低产业园的空置率;另一方面可以推动规模以下文化产业快速升级发展。三是市场环境。通过市场主导,打破不合理垄断行为,构建完备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快项目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开发机制,建立面向市场、具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和运作规范的文化市场体系。 

  (二)深挖资源,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 

  企业是产业主体,也是创新主体,要发掘企业内生动力,为发展文化新业态培育丰厚土壤。一是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文化资产使用效率。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同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二是要把特色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强化“从0到1”的原始创新,推出更具有鄂尔多斯特点的文创产品和模式创新,集中精力打造人无我有、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文化品牌。三是以新一轮重创政策和直播产业政策发布为契机,相关部门协同开展重点企业走访、产业资源对接,新政宣讲解读等专项服务活动,协同做好项目招引,政策申报免税等工作。 

  (三)依托市场需求,调整文化及相关产业结构 

  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文化产业价值的重要战略和举措。一是以项目聚人才,大力实施名校工程,推动人才带技术,技术带项目,项目带资本,实现产业化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数字传媒产业、抢抓5G、人工智能技术,培育数字出版、数字艺术、数字创意等新型文化业态,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三是发展文旅+消费新场景,以文化园区为载体,要与城市规划、城市化建设、政府接待、招商引资、旅游文化建设、城乡统筹、农牧民转移、农牧民增收、生态建设等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农牧民受益的格局,让全市的文化产业真正地发展起来。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积极顺应在当前形势下人们休闲时间增多、寻求精祌慰藉的文化诉求,大力发展休闲文化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休闲空间;稳步推进惠民性文化活动,可以考虑以发放文化消费代金券的方式,扩大文化消费。 

  附注: 

  [1]规模以上:统计术语。 

  [2]统计范围: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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